27日,福州市为首批10名市林长制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聘期3年。
据了解,福州市林长体系全面建成,共设置市县乡村四级林长3344人,并创新推出“一林一长一警一员”管护机制,联合公安部门,打造专职化护林员队伍,源头管护实现全覆盖。本次聘任市级林长制义务监督员,是福州市探索森林资源保护创新模式的一次尝试,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林长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作为林长制工作的重要监督力量,义务监督员充当了宣传员、联络员、监督员三种角色。”市林业局林长办相关负责人说,义务监督员要积极宣传林业保护和发展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多向政府和有关部门传达群众的心声,提出林业保护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县乡村三级林长、全市各级林长办公室作用发挥,以及林业工作人员、护林员履职尽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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