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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绿化办 发布时间:2023-11-1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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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绿化委员会,省绿化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古树名木是弥足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文件和《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当前仍存在保护意识不强、保护不科学、资金紧缺、工程未避让、过度硬化等问题和现象,古树名木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保护好古树名木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古树名木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福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

要深入贯彻执行《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一要严格开展认定注销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适时组织开展资源普查,对新发现古树名木及时组织补充调查,确保发现的每株古树名木、每片古树群都得到认定建档和挂牌保护。规范组织开展古树名木死亡核实、鉴定工作,严把注销审核关。二要坚持“三位一体”保护。对古树名木的树体、生境和景观坚持整体规划设计、同步实施保护。依法严格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禁止在保护范围内实施非通透性硬化地面等破坏行为,及时清除不利古树名木生长的竹类等植物。切实落实工程避让,严格依法审批采伐、移植、修剪等事项。三要落实日常巡查养护。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古树名木进行巡查,发现树木生长异常或环境状况影响树木生长的,及时进行养护、排除隐患等处理。发现违法破坏行为及时报告并组织查处。四要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发现濒危、衰弱的古树名木,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健康诊断,坚持“一树一策”,制订科学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抢救复壮,力争尽快恢复树木长势。

二、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

健全协同保护机制。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绩效、争优、创先等考核评估,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保护责任,形成保护合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古树名木文化,推动形成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古树名木的社会氛围。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境的违法行为。二要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完善保护补助机制,探索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切实落实保护经费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大力发展古树名木保险,开展捐资认养活动,积极推介“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保护项目。全方位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并严格规范使用保护资金,形成古树名木保护多元投入机制。三要健全人才科技支撑机制。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推动古树名木保护相关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建立充实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库,建立健全保护技术体系,开展科技攻关,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切实提高保护成效。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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