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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2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24-06-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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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仕建委员:

  《关于谨防农村“空心化”问题的提案》(202412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出台《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着力构建乡村宜居宜业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增强振兴底气,汇聚乡村人气,缓解农村“空心化”问题。

  一、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一)发展林下经济。落实《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鼓励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2023年,扶持31个重点县、7个重点乡镇和上杭县骨碎补种苗繁育基地。探索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登记,鼓励开展林下空间经营权流转,积极破解林下经济作物无法作为抵押物的难题。组织省农科院专家实地开展林下经济技术指导。2023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3229万亩。

  (二)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利用国有林场自有资金以及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推动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和森林步道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修建森林步道1480公里。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利用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对符合森林人家和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条件的,积极予以指导创建工作,培育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特色森林康养产品,打造森林康养示范基地。截止目前,全省共有省级森林养生城市16个、森林康养小镇42个、森林康养基地114个。

  二、不断拓宽林业融资渠道

  (一)推进林票改革。通过模式创新,推动林场与村集体、林农结成利益共同体,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促进了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和谐。同时,发挥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优势,指导三明推进林票改革。目前,三明市已制发林票总额7.68亿元、合作面积30.4万亩,并推出林业生物资产交易的“林票2.0”。

  (二)建立碳汇交易机制。印发实施《福建省林业碳汇专项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组织编制《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积极培育发展林业碳汇。会同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深化林业碳汇交易行动方案》,推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促进林业碳汇交易。会同省委金融办引导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完成FFCER交易与再交易412.75万吨、6480.55万元,成交量、成交金额均居全国前列。

  (三)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从2022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用于花卉种苗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林下种植、森林资源培育、林产加工、林下经济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减轻贷款户利息负担。2024年,在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新增林业改革试点补助,将林业融资平台建设纳入补助范围,用于扶持改革试点县(市、区)推动林业贷款工作。

  三、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工作。依托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和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等三所学校,2013年以来共录取11658名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其中大专4131名,中专7527名),已毕业9098名(其中大专2555名,中专6543名),通过对种植大户、家庭林场主、林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高素质农民的学历教育,极大提升了林业规模经营从业者的素质和水平,培养了一批文化水平较高、理论知识较丰富、专业技能较娴熟、规模经营较高的新型职业农民。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林志勇(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89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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