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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4-06-1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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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委员:

  关于《关于加强林业机械研发和推广的提案》(20241235号)由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我省出台《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专章部署推进林业机械推广和发展,支持将符合政策要求的林业机械纳入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根据《福建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汇总)》,首次将竹业机械纳入目录,其中破竹机、电动伐竹机两项林业机械产品被纳入目录,在全国率先实现政策突破,得到国家林草局科技司肯定。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林业机械装备研发和推广示范工作,采取“揭榜挂帅”攻关机制,整合优化攻关团队,加大专项资金支持竹产业装备智能化、新型林业户外机械装备研发,先后推动“木竹无醛人造板智能与绿色加工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竹制品智能自动化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林业生产机械装备智能化关键技术研发”和“面向竹束连续加工的捆、运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重点攻关研究。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安排“南方丘陵山地营林机械化技术的推广示范”“竹林高效经营机械化技术提升推广示范”等林业机械推广示范项目,上述资金共计近千万元,有力推动全省林业机械装备发展。

  一、关于设立林业机械化研发科研专项。将支持省林科院、福建农林大学、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三明学院、福建林产工业科技创新联盟等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平台的技术力量,联合推进建设国家林业机械产业园区,扶持适合南方山地丘陵作业林业机械的研发和推广。

  二、关于设立林业机械化推广专项。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林业机械化推广项目的支持力度,与省农业农村厅协商制订林机进入农机补贴政策,激励生产经营单位提高推广应用林业机械的积极性。

  三、关于设立林业机械推广应用便捷通道。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补贴机具资质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将适合我省林业生产的农业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目前补贴机具范围中有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挖坑(成穴)机、割灌机、修剪机、枝条切碎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轨道运输机、山地田园作业(管理)机、破竹机等27类农业机械可用于林业生产。2021年以来,全省补贴购置上述农机装备达15.4万台(套),为林业生产提供了有效农机装备支撑。近期,我局从《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21)中精选适合我省林业生产使用的相关机械共55个品目,向省农业农村厅建议新增林业机械6个品目进入2024—202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营林生产、采伐运输机械化和木竹精深加工智能化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积极与农业农村厅协商研究设立林业机械推广应用便捷通道的相关政策与方案,使新型林业机械能够更多进入农机补贴范围,享受与农业机械购置同等的补助政策。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李志晖(科学技术处) 

  联系电话:0591-87807234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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