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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14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造林处 发布时间:2024-04-16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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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建设“践行大食物观示范省”的提案》(20241148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多年来,我省认真践行大食物观,立足山多林多和气候适宜优势,大力实施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工程和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向森林要食物。一是出台政策支持。1989年,时任宁德地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提出,闽东的振兴在于“林”,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要实行综合开发,健全林业经营机制。2021年省委深改委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2024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均明确要求接续实施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等林业“八大工程”,鼓励发展油茶等木本粮油,积极开发笋、板栗、锥栗等绿色森林食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竹产业、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二是发展木本粮油。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联合印发《食用植物油区域布局和生产供给方案(2020—2030年)》。2021年,省发改委、林业局等十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3年,省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厅出台《关于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 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全省油茶面积248万亩,年产油2.2万吨,实现产业总产值50多亿元;全省竹林面积1845万亩,竹笋产量139.9万吨;锥栗、板栗面积达84万亩,年产量达10.36万吨。三是发展林下经济。2019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局、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2022年,省林业局印发《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省财政于2013年设立林下经济利用补助专项资金,2021—2023年共安排资金1.6亿元扶持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支持打造一批林下经济重点县和重点乡镇。各地充分利用森林空间,鼓励经营主体和群众参与发展林下种养,形成了林药、林禽、林油、林蜂、林菌等业态。2023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面积3229万亩、产值830亿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拓宽向森林要食物途径,积极探索森林复合经营模式,大力实施林业产业升级行动、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工程,发展以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为主体的林下经济,推进森林食物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一是深入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继续落实《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  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3—2025年,全省三年计划新增油茶种植面积32.8万亩、改造低产林51.7万亩。其中,2024年计划新造油茶15.01万亩、改造17万亩。二是接续实施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工程。认真贯彻《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4年组织实施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10个,计划新建丰产竹林基地15万亩。积极开发竹笋、板栗、锥栗等绿色森林食品,做优做强特色果品、木本粮油、笋食品等产业。三是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落实《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支持各地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林农”“企业+国有林场+基地+林农”“林下种植大户+加工企业”等发展模式和立体复合经营模式,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资林下经济,2024年全省计划新增林下经济利用面积10万亩。

  领导署名:刘亚圣

  联 系 人:吴朝明(造林处)

  联系电话:0591-87893902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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