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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2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保护地处 发布时间:2023-07-07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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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敬辉委员:

  《关于加快武夷山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的建议》(1254号)由我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武夷山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以来,我局会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认真按照《武夷山国家公园设立方案》要求,牢记“国之大者”,围绕建设“文化与自然遗产世代传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目标,与所在地政府共商共议,持续深化改革,强化资源保护,统筹绿色发展,加强科普宣教,扎实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2022年6月9日,国家林草局关志鸥局长在局省联席会议上指出,武夷山国家公园在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勘界定标、物种发现、宣传教育等方面走在全国首批设立的国家公园前列,特别是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方面作出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继续合力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

  一、关于完善法规制度。国家层面,根据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家公园法(草案)》已列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省级层面,根据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修订工作已列入省政府提请审议项目。按照省人大关于《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修订工作部署,我局与江西省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协同发力,同步开展《条例》修订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修改,《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修订草案)》已于今年6月初报送省政府。

  二、关于理顺管理体制。一是规范设置管理机构。根据中编委《关于统一规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积极配合省委编办制定并按时上报福建片区管理机构设置建议方案,规范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落实扁平化管理要求,妥善整合划转现有人员,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待中央编办批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后,将结合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三定”方案编制,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统筹履行国家公园国土空间管控、乡村规划建设、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职责。二是强化跨省保护协作。国家层面,已建立由国家林草局主要负责人、两省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的武夷山国家公园局省联席会议制度;省级层面,已建立由省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片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闽赣两省林业局联合保护委员会机制合力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工作;市级层面,我局已联合南平市政府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片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级层面,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分别联合四县市政府建立抓落实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国家公园保护建设有关问题。今年,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与所在地政府共同组建武夷山国家公园综治中心联盟,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110”生态保护联动机制,打造“国家公园枫桥”经验样板,进一步健全跨省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和公检法司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坚决守护国家公园生态安全。三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省自然资源厅在编制省、市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衔接考虑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强化跨省协作,推动区域基础设施统筹布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多元化,预留必要的旅游用地空间,加快形成山景城乡融合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逐步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今后将进一步提升用地要素保障水平,对国家公园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的项目,在用地环节及时介入、主动服务,做到即报即审。四是强化自然资源政策创新。武夷山国家公园确权登记成果公告登簿工作已完成权属数据汇交和审核,拟于近期开展公示。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指导南平市相关区域抓好相关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委托代理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相关权利产权登记路径等改革任务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国家公园践行“两山理论”提供政策支撑。

  三、关于挖掘生态产品价值。一是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根据《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闽自然资发〔2022〕58号)文件精神,省自然资源厅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每年每亩32元的标准对国家公园范围内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比区外多9元),对天然林参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给予停伐管护补助;实施毛竹林地役权管理4.5万亩,拨付毛竹林地役权管理补偿514.9万元;持续推进商品林赎买工作,收储林木参照生态公益林管理,缓解了林农权益与生态保护的矛盾。自国家公园创建以来已收储10734亩,对主景区内7.76万亩集体山林所有者实行补偿,补偿费随景点门票收入增长比例递增,平均每年支付300余万元,实现生态成果与旅游收益共享。三是积极引导转岗就业。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武夷山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引导村民参与特许经营、资源保护、旅游服务。公开择优招聘生态管护员、哨卡工作人员149人,公开择优招聘竹筏工、环卫工、观光车驾驶员、绿地管护员等 共1600余名,进一步拓宽村民就业渠道。同时,开展生态移民搬迁,安排351万元实施大洲村牛水桥村民小组11户49人和南源岭旧村70户村民分步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并对搬迁户加强引导,鼓励依托风景区和度假区发展民宿和餐饮业,真正实现“搬得出、留得住、发展好”。

  四、关于推进“三茶”融合文旅协同发展。一是做好茶旅融合文章。省文旅厅将继续加快建设中国武夷茶博物馆、武夷茶世界、武夷星中华茗园、瑞泉文化博览园等茶旅融合项目,推动茶庄园与旅游深度结合,培育集观光、研学、休闲为一体的茶旅综合体。推动发展“茶园+摄影基地、茶园+科普、茶园+体验、茶园+营地”等茶旅模式,布局大众茶馆,全链条打造茶旅体验项目。二是创新生态旅游模式。深化文旅与农业、林业、体育等部门合作,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森林人家、水乡渔村等“+旅游”项目,推动乡村旅游全域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全力培育、打造一批主题特色鲜明、旅游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宜游宜居宜业的金牌旅游村和全域生态旅游小镇。三是发挥项目建设带动作用。深入挖掘武夷山生物多样性、朱子文化等优势资源,深入分析文旅资源产业链、配套服务和发展现状,围绕重点区域文旅发展需要,策划一批区域标志性项目。推动建阳宋慈纪念园、建阳区书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华瑞洲际酒店等项目开工建设,考亭古街二期、五夫朱子文公山等项目竣工,并利用251公里环线道路沿线串联。四是强化文旅宣传推介。围绕武夷山国家公园主题,创新推介世遗探秘、“山盟海誓”、郊野露营、赛事游等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利用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活动、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联盟会议、“武夷山国家公园户外电音嘉年华”等契机,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邀请媒体采风、直播带游、进一步提升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关于建立资金筹措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2017年以来,中央及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资金33.58亿元,其中,下达所在地政府建设资金23.6亿元,占总投入70%。正式设立后,中央及省级财政持续加大对国家公园建设的投入力度,今年已累计下达相关资金1.66亿元。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列入省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人员工资、保护管理事业需要等预决算并入省本级编报。制定出台《武夷山国家公园社会资金筹措办法》及其评价体系,通过财政体制方案和办法制定,明确了武夷山国家公园资金筹措渠道,初步建立了省级财政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国家公园保护管理需要。二是建立社会捐赠机制。制定出台《社会捐赠管理办法》《社会捐赠激励制度》,以捐赠人的捐资额度为标准,通过回信感谢、项目立碑、授予荣誉称号、媒体公布等多种激励措施,鼓励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出资捐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三是用好用足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印发的《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联合我局共同印发《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的积极性,助力武夷山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加强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现阶段,正值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统一规范设置期间,人事冻结阶段,待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三定”方案正式下达后,组织开展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补充履职需要专业人才,并结合实际,按规定办理待遇兑现手续。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国家公园管理处)  张梦婕

  联系电话:0591-87827318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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