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进:
《关于探索我省林业碳汇发展新路径的建议》(10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山地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发展林业碳汇优势和潜力巨大,对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指示精神,多措并举,加快发展林业碳汇。
一、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我局始终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坚持绿化为民、绿化惠民,以“调结构、提质量、增资源、增效益”为核心,一以贯之抓好造林绿化,科学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进民生福祉。2021年以来,全省完成植树造林322.98万亩、森林抚育868.56万亩、封山育林312.38万亩。一是突出重点区位绿化。在城市周边、村庄四旁、江河两岸、交通干道两侧等区域开展林相改善,大力营造阔叶树、景观树、乡土树,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二是突出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坚持森林培育科学化、经营集约化、功能多样化、效益最大化,大力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持续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2022年,我局印发《福建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方案(2021-2025年)》,启动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计划“十四五”期间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500万亩。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835.3万亩,占计划任务的55.68%。三是突出森林科学经营。开展森林分类经营,调整林分密度、树种组成,加强未成林造林地、低质低效林等封育,改善林分生长环境,引导形成复层、混交、异龄林。四是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扎实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二、形成多部门协同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完善碳汇发展工作机制。2021年4月,组建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金融监管局三部门牵头,省发改委等19个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福建省碳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聚焦推动碳金融创新发展,为碳汇开发、交易提供制度保障。2021年10月,我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碳汇工作专班,负责推进林业碳汇健康有序发展。
三、探索改进方法学。一是支持推动方法学创新。2015年以来,福建在全国创新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但此类项目因无方法学而不能计算碳汇量。因此,2016年原省林业厅组织专家开发了“森林停止商业性采伐”碳汇项目方法学,并结合永安市赎买工作做了方法学论证,目前已报请省碳交办(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待方法学备案发布后,此类项目就能上市交易,填补国内空白。二是编制《福建碳中和林项目监测技术方案》,将自然生长的增量计入碳汇,为场外碳交易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提供理论依据。三是编制《刑事司法林业碳汇损失量计量方法(试行)》,此方法结合我省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参照《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等国家林业碳汇方法学,针对不同的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类型,科学提出了林业碳汇损失的计量类型、计量方法及主要树种相关参数,合理计算受损林业碳汇量,建立体现林业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赔偿机制。
四、推动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过探索“林业碳汇+”活动,由点到面,着力推动林业碳汇产品实现其生态价值。一是“林业碳汇+中和活动”。贯彻落实《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支持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通过营造碳中和林或购买林业碳汇,抵消活动会议产生的碳排放,实现碳中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与,并通过“八闽碳惠”微信小程序,建设碳减排核算功能,为各类大型活动和低碳出行实施碳中和提供平台支持。自2021年5月以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等会议(活动)通过“八闽碳惠”购买FFCER528.7吨,实现“绿色政务”。二是“林业碳汇+乡村振兴”。三明、南平等地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林业、发改、生态环境、金融监管和文旅等部门齐发力,探索发展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缓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增加林农碳汇收入,让农村地区共享发展红利。截至目前,林业碳票实现交易8.6万吨、117.1万元;“一元碳汇”微信小程序已有10611人次认购了8108吨碳汇量,资金81.08万元。三是“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创新开展碳汇司法实践,在顺昌、德化、将乐等地探索自愿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受损环境,同时,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建立林业碳汇赔偿机制。该机制被写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最高院工作报告。四是“林业碳汇+生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林业碳汇保险、再保险业务,运用市场机制防范化解碳汇损失风险,保障林业碳汇项目稳定发展。全国首单林业碳汇指数保险在新罗区试点落地,将火灾、冻灾等灾害造成的森林固碳量损失指数化,作为补偿依据。人保财险南平分公司在全国首创商业性林业碳汇价格保险产品“碳汇保”。
下一步,我局将着眼“双碳”战略目标,一是深入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我省森林碳汇优势和潜力。二是持续深化实施福建林业碳汇交易,完善碳汇开发、交易机制,引导各地积极开发符合国家自愿减排机制的林业碳汇项目,并支持将项目减排量纳入全国、福建碳市场抵消交易。鼓励重点排放单位优先使用FFCER参与配额清缴履约交易,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三是加强林业碳汇新方法学研究、备案,鼓励优先使用林业碳汇实施碳中和行动,拓展碳汇应用场景和场外消纳渠道,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碳汇补偿机制。四是指导三明市修改完善《三明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探索研究福建省一元碳票管理办法,凸显我省的资源优势,使我省碳汇摆脱区域局限性。另外,省属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目前政策不允许成立林业碳汇开发公司。我局将积极引导福建金森林业碳汇子公司、宝杉林业碳汇技术服务中心等林业碳汇开发公司利用自有林地或者是与林权主体合作开发林业碳汇。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刘亚圣
联 系 人:造林处 曾桂华
联系电话:0591-87879515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7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3 闽ICP备11015681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福建省林业局承办: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