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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0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5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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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

  《关于发展观鸟旅游业“点绿成金”的建议》(10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鸟类是重要的生态指示物种,加强鸟类资源保护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农林业生产、改善人居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鸟类资源保护,鼓励支持发展生态观鸟活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法规制度建设。颁布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23年3月31日修订通过)、《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和配套规定,筑牢鸟类资源保护法治基础。将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平安福建建设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

  二、强化重要栖息地保护。大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鸟类分布集中、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建立了闽江河口、福清兴化湾、漳江口、泉州湾、明溪君子峰等自然保护区。重点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发布了禁猎区和禁猎期,对野生鸟类实行禁猎。

  三、强化物种保护拯救。组织开展沿海越冬水鸟同步调查(连续开展18年)、黑脸琵鹭全球同步调查以及中华秋沙鸭、中华凤头燕鸥等鸟类专项调查,组织编印了《福建省鸟纲图鉴》(上下卷),收录我省自然分布鸟类592种,建立健全鸟类资源档案。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布设红外监测设备1600多台,取得大量野生动物野外活动第一手资料,2019年以来央视《秘境之眼》栏目采纳播出我省野生动物监测视频70多期,在该栏目2021年和2022年精彩影像节目评选活动中,我省选送的《真是机警的鹰雕》、《黄腹角雉育雏》分别获得年度全国一等奖。大力组织实施物种保护项目,加强黑脸琵鹭、中华凤头燕鸥、中华秋沙鸭等珍贵濒危物种保护,取得积极成效,鸟类资源整体呈现良好增长态势。建立覆盖全省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依托动物园等单位及时救护受伤受困鸟类。

  四、支持观鸟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明溪、永泰、闽江河口、泉州湾等地充分发挥生态资源和鸟类资源优势,发展生态观鸟活动。举办“相约最绿福建,探索飞羽精灵”观鸟挑战赛等活动,支持明溪县政府举办“黄腹角雉杯”国际观鸟摄影大赛。组织编印《福建省鸟类观察年报》,发布年度明星鸟种、高光鸟种,推介观鸟路线,撰写观鸟笔记,多维度宣传、推动生态观鸟旅游业。

  五、构建全民大保护格局。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广泛普及鸟类保护科学知识,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爱鸟护鸟宣传。鼓励支持护鸟志愿服务,全省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志愿者队伍18支,发展志愿者4000多人,开展科普宣传、巡护监测、“护飞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发展“爱鸟护鸟文明乡村”30个。我省“爱鸟护鸟科普志愿服务行动”得到中国科协通报表扬,入选2022年全国30个科技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贵单位关于“大力支持闽江河口湿地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罗源湾、明溪、永泰等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观鸟名片’”和“强化宣传,形成观鸟爱鸟护鸟的社会氛围”的建议很好,与我局在这项工作上的思路不谋而合。今年3月3日是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在福建博物院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主题为“万物和谐有灵且美”的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展,展会设置了明溪县观鸟展示主题区,参观人数达5.5万人次,中央电视台、福建省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深度参与报道,取得很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鸟类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不断改善鸟类栖息环境,为发展观鸟生态旅游业创造更好的基础条件。同时,加强爱鸟护鸟宣传教育,支持和鼓励更多公众参与鸟类保护和观鸟活动,发展绿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美、百姓富”。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陈  炜

  联系电话:0591-87800081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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