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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3-1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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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粘雅玲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要素的建议》(第1084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大力支持全省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交通项目在林地定额上予以充分保障,为减轻地方定额压力,对用林面积50公顷以上单个项目可以直接使用省级调剂定额。同时,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在选址时引导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了解项目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情况,加强业务指导,提出意见建议,避免项目不符合用林条件,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涉及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的项目,要求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请地方政府提前足额建立生态公益林储备库,避免“等米下锅”。如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储备库确实不足且一时难以建库或无区位可建库的,可以由设区市政府或其林业主管部门协调,按规定在本设区市内进行调剂,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领导署名:王宜美

  联 系 人:陈冀楠(森林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0591-86295046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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