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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造林处 发布时间:2023-05-10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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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荣代表:

  《关于加快林业碳汇项目工作的建议》(第1139号)由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生态厅、教育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指示精神,多措并举,积极发展林业碳汇,各项工作阶段性成效显著、领跑全国。

  一、创新顶层设计。2016年,将林业碳汇建设作为国务院批复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之一。制定《福建省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创新提出福建林业碳汇(FFCER);明确规定必须优先使用FFCER进行抵消纳入企业的碳排放,最多可以抵消控排企业10%的碳排放额,其他行业最多只能抵消5%;放宽申报业主的限制,FFCER放宽到具有独立法人;简化了FFCER项目申报流程。

  二、做好试点示范。2017年选取20个县(市、区)、国有林场开展福建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共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截至3月31日,全省累计完成FFCER交易和再交易405.49万吨、金额6267.14万元,交易规模居全国前列,碳汇经济效益惠及广大林农。2022年选取20个县(市、区)、国有林场开展林业碳中和试点,印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抓好林业碳中和试点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营造福建碳中和林、建设高固碳营造林示范片、实施碳中和、提前储备CCER、FFCER林业碳汇项目等建设重点、任务及进度要求,同时,成立林业碳中和试点专家指导组,开展点对点的技术支持、指导服务,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三、争取资金支持。我省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强化预算统筹、积极争取省级和中央支持等方式,建立健全国土绿化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实施林业碳试点奖补,鼓励各地开展造林绿化,提升我省森林质量和固碳能力。2019—2022年,省级财政共安排国土绿化专项资金26.31亿元。2017年、2022年省级财政分别安排1000万元用于林业碳汇试点、林业碳中和试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国土绿化项目,2021—2023年,我局会同省财政厅指导地市申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龙岩原中央苏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南平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共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5亿元。

  四、开展“碳汇+”活动。一是“林业碳汇+中和活动”。出台实施《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研究开发了“八闽碳惠”APP小程序,建设碳减排核算功能,为各类大型活动和低碳出行实施碳中和提供平台支持。截至目前,“八闽碳惠”小程序注册用户数3553名,已完成碳中和数量640.52吨,低碳出行36635483(步数),低碳公益捐赠178次;全省已有30个单位34场会议活动中和抵消碳排放量598.8吨。二是“林业碳汇+乡村振兴”。三明、南平顺昌等地探索发展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山区农村碳汇林作为开发对象,促进林农和村集体增收,让农村地区共享发展红利。截止目前林业碳票、“一元碳汇”分别实现交易8.6万吨、0.798万吨,117.1万元、79.8万元。三是“林业碳汇+生态司法”。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分别联合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编制《刑事司法林业碳汇损失量计量方法(试行)》,建立体现林业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赔偿机制。四是“林业碳汇+生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林业碳汇保险、再保险业务,运用市场机制防范化解碳汇损失风险,保障林业碳汇项目稳定发展。

  五、加强技术人才培训。我省加大森林固碳增汇、碳减排、碳抵消、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目前,我省涉及林业领域融合实训基地9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1个,有力促进了林业领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了人才培养水平。我局注重林业碳汇专业人才的培养,2021年举办全省林业碳中和暨营造林管理技术培训班,2022年和2023年组织省市县相关碳汇业务干部参加国家林草局气候培训,学习林业碳汇开发、交易等知识,提高林业碳汇管理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双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我省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推动林业碳汇发展,重点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一是推动完善林业碳汇发展政策。加强顶层设计,通过深化碳交易、气候投融资试点等方式,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碳汇补偿机制;推进我省林业碳中和试点建设,指导三明、南平等地进一步完善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机制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激发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二是推动碳汇开发、交易。加强碳汇核算方法学研究和备案,不断丰富碳汇产品和交易模式,指导各地优先开发符合自愿减排机制的碳汇项目,并支持将项目减排量纳入全国、福建碳市场抵消交易,鼓励重点排放单位优先使用林业碳汇参与交易履约,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争取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业碳汇建设,储备一批可供交易的林业碳汇项目。三是探索建立碳普惠机制。加强低碳理念宣传,推动建设面向全社会的碳中和碳汇开发应用市场,将未进入碳市场的林业碳汇纳入普惠范畴,推动碳汇减排量广泛应用于大型活动碳中和,以及公共建筑、交通等领域碳排放的抵消中和,进一步拓展碳汇的生态价值。四是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快森林固碳增汇、碳减排、碳抵消、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满足发展需求。进一步引导职业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建设碳汇相关专业群,同时,加强相关专业建设,开设相关课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鼓励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大产教融合校企地合作力度。举办福建省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汇管理培训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提高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服务和管理林业碳汇水平,引导各种机构、人员规范开发林业碳汇项目。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刘亚圣

  联 系 人:造林处  曾桂华

  联系电话:157****7667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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