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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造林处 发布时间:2023-04-2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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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才添代表:

  《关于加大高质量发展油茶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671号)由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油茶产业定位的建议

  福建省委、省政府十分注重油茶产业发展。2020年福建省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十大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均已将包含油茶类的林竹产业列为十大产业之一。2022年我局印发《福建省林业产业发展指南(2021—2035年)》,已将油茶等木本粮油产业作为重点提升四大特色优势产业之一。下一步,我省将统筹布局,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中的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工程,并在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中,继续将油茶产业作为全省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予以推动落实,支持和鼓励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全产业链抓好油茶产业的建议

  油茶产业横跨一、二、三产业,要坚持“以二促一带三”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油茶产业转型升级。2022年我局印发《福建省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以增产、扩面、提质为主线,以高产林建设、低产林改造、主体培育、品牌塑造为重点,支持油茶精深加工、仓储、营销、科技创新,促进油茶全产业链协调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我局高度重视油茶良种选育及推广工作,持续开展油茶种苗科技攻关,实施油茶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选育并审定油茶优良品种25个,结合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每年带动全省培育油茶良种苗木约900万株,保障了全省油茶造林种苗需求。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印发的《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资环〔2021〕17号),目前林业部门主要对油茶育苗、种植、抚育等一产方面有补助政策,对加工工艺、品牌建设、市场推广、互联网推广等暂无相关扶持政策。今年,将结合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油茶发展支持政策,确保资金使用、管理更加符合实际。

  三、关于加大油茶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按照我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造林(含油茶等木本油料)属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省级按“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下达资金,各地在确保完成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前提下,可按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制定。2023年省级财政已从造林绿化专项安排油茶补助资金8385万元,比上年增长408.8%。油茶林种植、割灌除草、施肥抚育、运输机、油茶籽剥壳机等生产加工机械装备,由农业部门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下一步,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将视财力情况加大油茶产业发展投入,并建议三明市、尤溪县提前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油茶示范基地建设可与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相结合,三明市按要求积极做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同时,按照支出责任,建议三明市、尤溪县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油茶产业发展补助。

  四、关于加强茶油产品品类宣传的建议

  全国油茶主产区主要分布在南方15个省(市、区)。由于油茶种植存在区域性,除主产区之外的全国广大消费者对油茶了解不多,公众对茶油产业的认知度不高,急需加大行业宣传,做好市场普及。我局将大力宣传推广茶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鼓励和引导群众多吃茶油、多吃健康油,改善人民膳食结构。同时,我局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继续做好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引导油茶企业注重品牌创建和营销宣传,加大食用药用、护肤美容等油茶新产品及衍生产品研发力度,进一步开拓市场。

  五、关于培育油茶龙头企业的建议

  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评审认定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办理,涉及涵盖了包括油茶产业在内的所有农业相关产业类型,目前全省已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52家,其中,油茶类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龙头企业4家。2017年,德化县祥山大果油茶公司的“阿嫲家油”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中被指定为专用山茶油;2020年,福建沈郎油茶公司、丰盛农林集团等2家企业被评为中国油茶产业“百强企业”,“沈郎乡有机山茶油”被评为中国茶油十大知名品牌。今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油茶生产加工企业,我局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推荐或增补。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刘亚圣

  联 系 人:造林处 陈柏江

  联系电话:0591-87879515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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