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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资源站 发布时间:2023-04-1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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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剑代表:

  《关于对上杭新材料科创园区用地指标进行单列管理的建议》(第14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地指标问题

  今年,国家已下达我省年度林地定额7862.4公顷,基本可满足我省用林需求。符合用林条件的项目先使用市、县指标,如市、县指标不足,可以申请省级调剂指标。此外,使用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的单个项目的用林指标由省林业局直接保障。

  二、关于生态公益林调整问题

  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由省林业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调整生态公益林:

  (一)因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需要,将重点区位内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将重点生态区位外现有零星分散的生态公益林调为商品林;

  (二)因国家公园、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范围或功能区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生态公益林的;

  (三)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需要调整生态公益林的;

  (四)因自然灾害、项目建设导致生态公益林灭失且难以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需要调出生态公益林的;

  (五)因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省政府认为确需调整生态公益林的。

  在符合《森林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前提下,上杭县可申请对科创谷规划区范围内生态公益林进行优化调整,由上杭县政府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批准,我局将根据省政府委托及时认真做好审核审批工作。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谢再钟

  联 系 人:省森林资源监测总站  陈  萍

  联系电话:0591-88608044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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