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时间: 2020-01-15 10:1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以服务林业生态建设、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宗旨,积极深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林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信息公开的持续深入带动阳光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取得较好成效。现就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各处室局站做好具体工作事项的对接和落实,共同抓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部署,印发了《2019年福建省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处室并认真组织实施,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抓好落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将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情况、重大林业政策出台、林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政策解读以及应主动公开文件的公开等均作为自身建设指标列入年度内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增强。

  (二)深入开展政策解读。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策解读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组织编写解读材料,严格按照政策解读公开时限及时制作并公开政策解读信息。2019年,我局2件政策文件全部配套发布政策解读文件,公布在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相应栏目,并制作了配套的视频解读,使公众能更快速、更清楚的了解政策。2019年8月20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再钟就“大力推进绿化美化行动”,接受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访,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同时,全年组织有关处室局站负责同志通过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网民进行线上互动交流6次,解答公众提出的有关林业政策方面的相关问题。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网站互动交流栏目认真开展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工作,分别开展6次网上调查和5次意见征集活动。完善局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加强“局长信箱”栏目建设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全年共办理答复网民留言咨询183件。按要求办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事项,2019年共受理群众诉求件110件,“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群众满意率”等指标均达到100%。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我局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9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均按要求及时将办理答复情况在网上公开。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和引导,充分利用局网站和“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围绕林业重点工作以及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有的放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释疑解惑,增进共识。

  (四)着力重点领域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注重政策公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国有林场改革等林业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重要决策、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重要活动等信息,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全省林草发展的最新情况。大力宣传林业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公开权责清单,依据本轮省级机构改革的情况,将我局机关的“三定”规定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并开展新一轮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及时公布保留省级林业权责事项310项。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调整后的省、市、县林业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148项,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和公布工作。

  (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在2018年6月完成了网站迁移基础上,根据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将“福建省林业厅网站”更名为“福建省林业局网站”,重新注册了域名。积极开展网页优化改版,首页醒目设置林业概况、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专题专栏等板块,突出公开、突出服务、突出互动,直面全社会监督。加强局网站建设保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把网站信息内容,加强局各处室局站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网站保障内容工作,2019年发布政务公开、林业动态等信息2751条。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局官方微信“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国家省级重要决策、林业亮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强化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宣传,大力普及林业知识,社会反映良好,共推送172期、558篇,阅读量超过36万人次。主动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报送林业新闻素材,广泛宣传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和工作亮点,2019年在省级以上有关媒体刊播我省林业新闻报道4100多条(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确保送交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于每月5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送交省档案馆和图书馆,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时送交,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

  (六)建立完善公开制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我局网站上及时进行了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解读,并在局办公楼LED进行举动宣传。根据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2019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7件,已答复17件。其中:同意公开的9件,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非本机关信息或信息不存在的2件,不予公开告知书1件。截止目前,没有收到一起公众反映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意的意见,也没有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8

45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

2

0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2

9474.7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4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3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1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4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整改措施,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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