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10-2025-00063
  • 文号: 闽林文〔2025〕5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7-04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以上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以上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推广站 时间: 2025-07-09 17:10

各设区市林业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财政金融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

  根据林业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科技推广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要求做好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科研与推广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部署及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行动,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切实提高科技兴林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办规字〔2024〕260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林业科技与推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林〔2024〕2号)及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编制《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同到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不受理项目所在单位、有关高校所在学院及项目所在县(市、区)新项目的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成果将暂缓推广转化。

  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任务统筹安排,确保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不与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根据当前我省林业工作重点和森林“四库”联动建设要求,谋划储备一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重大储备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及时申请验收;项目验收后,项目(法人)单位需及时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等手续,明确产权、落实运行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长期发挥效益。

  三、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分为林业科技研究项目、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等两类,分别编制《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3)。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同到期未通过验收的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将不受理项目所在单位、有关高校所在学院及项目所在县(市、区)新项目的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成果将暂缓推广转化。

  四、其他有关事项

  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要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福建农林大学西芹教学林场和福建农林大学莘口教学林场申报的项目由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负责汇总推荐,其他省属国有林场申报的项目经所在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再由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负责汇总推荐;企事业等其他主体申报的项目由属地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申报与推荐;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其中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一式7份),请于2025年8月5日前上报省林业局、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相关附件请到福建省林业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行业管理栏目中下载。

  省级对项目法管理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各设区市、各单位因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确有必要调整建设内容的,应按程序报省林业局调整。要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林业局科学技术处  陈翔颖(中央财政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联系人),0591-87807234

                范  颍(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联系人),0591-87807234

  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廖鹏辉,0591-88608068

  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游晓勇,0591-87879471

  省财政厅资源环境处  江飞剑,0591-87097694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4.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汇总表

     5.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林木良种培育类。重点推广用材林、经济林、园林绿化等优良品种苗木繁育及栽培技术。

  (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类。重点推广商品用材林、珍贵乡土树种、竹藤花卉、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及高效培育技术。

  (三)生态修复和自然保护地建设类。重点推广优良生态树种繁育、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困难立地造林、湿地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菌草发展等相关技术。

  (四)灾害防控类。重点推广发生面积广、危害大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带营建、森林火灾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技术。

  (五)木竹材和林化产品加工利用类。重点推广木(竹)材精深加工利用、以竹代塑、林产化工、非木质产品和林业剩余物综合利用等相关技术

  (六)林业机械及信息化类。重点推广智慧林业、林业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等相关技术及装备。

  (七)标准化类(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按系列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标准化生产的区域或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推广应用的成果必须来源于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优先选择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重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及2018年以来的经市级以上有关机构鉴定或验收认定的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要求成熟、实用、先进,一个成果不可同时授权两个及以上单位进行推广应用。所应用的成果权属清晰、无异议。标准化示范项目应选择依托2个及以上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实施。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提升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技术水平,有利于推动林业科技进步和提高林业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林区就业机会和农民收入,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

  (三)申报的项目应落实好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不得违规占用耕地,实施地点原则上应选择交通便利、集中连片、有一定推广示范规模。

  (四)每个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承担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项目主持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职工,熟悉林业相关领域,具备中级职称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推广工作能力,正在承担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2026年推广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结束时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不超过退休年龄。

  (五)鼓励科研机构、高校、推广机构与林业企业、场圃、基层林业站联合申报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优先支持林业科技特派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项目,支持国有林场申报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项目申报

  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省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本指南,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二)资金申请及材料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其中重大储备项目申请补助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资金申请文件及项目汇总表(附件4)由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报送省林业局一式4份,抄送省财政厅1份;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和省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的资金申请文件及相关附件直接报送省林业局一式4份,抄送省财政厅1份。

  项目申报文本(文本格式见附件1-1、1-2)由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和省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报送省林业局一式5份,其中林业企业等非公单位申报的项目,在附件中应包含企业相关证照复印件、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证明、主持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主持人及单位失信执行人查询结果(可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并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

  (三)项目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和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数分别不超过8个(含省属国有林场,其中重大储备项目不超过1个),存在超限额申报的地区或单位(除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外),原则上不受理该地区或该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鉴于“一院一校”是我省林业科技重要力量,除省林科院、福建农林大学外,承担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在建数量达2个(含)以上的单位,暂缓申报。

  四、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 福建省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其中标准化类项目材料寄至科技处),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版材料(含相关附件)发送至:kjtg2002@163.com(标准化类项目材料发送fjslytkjc@163.com)

  附件:1-1.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文本格式

  1-2.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文本格式(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附件1-1

  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文本格式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技术来源及基本情况

  包括主要完成单位、组织鉴定(验收)单位、鉴定时间;成果主要内容、成果水平、适用范围、获奖情况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包括推广的技术路线、建设地点、规模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

  五、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六、项目筹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七、项目预期效益或成果

  八、附件

  (一)成果鉴定(认定或审定)证书或品种审(认)定证书复印件,涉及到良种的要附良种证;

  (二)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成果推广应用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原件,涉及多家完成单位的,均需各家完成单位授权;

  (四)合作协议书原件;

  (五)用地证明(如租赁合同,或林权证,或其他权证);

  (六)项目建设地点的小班一览表和小班图;

  (七)其他相关附件。

  附件1-2

  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文本格式

  (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一、示范区项目名称

  二、示范区建设基本条件

  包括现有规模,基础设施,技术力量,工作基础等。

  三、示范区建设主要内容

  包括示范区建设地点和规模,建立标准体系、标准化示范基地、质量监控体系,以及标准培训等。

  四、示范区建设进度安排

  五、示范区建设预期目标

  包括标准化生产水平、产品质量水平等,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已经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

  六、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

  七、示范区建设项目筹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八、附件

  

附件2

  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入库

  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林业科技研究

  省级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坚持应用型创新研究,突出生产实践及推广应用,聚焦林业“八大工程”,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加快人工智能、分子育种等新技术兴林强林,不断提高林业机械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1.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支持资源培育、造林绿化、低产低效林分改造,提升林业固碳能力等方面。

  2.林业产业发展:支持适应福建丘陵山地的小型户外营林、采运机械,竹加工业、林下经济、食用林产品、森林康养、花卉等产业转型升级方面。

  3.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自然保护地建设、湿地(红树林)生态系统修复、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育与监测、沿海防护林保护修复等方面。

  4.实施乡村振兴:支持海纳集成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菌草发展、闽台林业科技合作、林业文化、林业自然与社会学科跨界融合等方面。

  (二)林业科技攻关

  推进“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重点支持开展森林“四库”联动建设、“以竹代塑”全产业链等我省林业战略急需、应用导向鲜明、产业发展关键的研究内容。

  (三)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

  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支持开展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相关工作,包括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用技术创新研发、集成和推广,相关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咨询、交流以及数据平台运行管理等。

  二、申报条件

  (一)林业科技研究和攻关项目

  1.项目负责人条件: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科技研究或攻关项目,所承担省级林业科技研究或攻关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再次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研发能力,能合理、有效地组织相关的人员、资金和物资,协调开展项目研究;在项目结束时主持人年龄原则不超过退休年龄;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鼓励青年科研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备博士学位)联合申报科技研究项目,可在同一项目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支持国有林场科技人员申报省级林业科研项目。

  科技攻关项目负责人还应已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团队条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研究团队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等,能够满足项目研究的基本要求;项目研究应符合上述所列支持方向,技术路线合理,研究方案可行,具有创新性;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项目研究基础较好。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合作单位应签订协议。揭榜单位若为企业,须是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二)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

  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补助的申报对象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承担林产品检验检测任务的省级林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三、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和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推荐的科技研究项目数分别不超过5项(含省属国有林场),科技攻关项目数分别不超过1项(含省属国有林场);鉴于“一院一校”是我省林业科技重要力量,省林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申报科研项目数分别不超过10个;存在超限额申报的地区或单位(除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外),原则上不予受理该地区或该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2023年度以来荣获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成果(林业类)的第一完成人、省级以上林业科技创新团队,可单列提名申报1项科技研究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要求

  (一)林业科技研究和科技攻关项目

  1.资金请示文件,由县(市、区)林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设区市,设区市林业、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通知规定时限报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和省属有关院校的项目直接上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2.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认真填写《福建省林业科技研究/攻关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若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还应提供企业相关证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证明等复印件、项目主持人及单位失信执行人查询结果(可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并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

  3.林业科技研究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填写《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协同创新承诺书》;林业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提供《“揭榜挂帅”试点榜单配套经费承诺及开支说明》,企业申报的应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2-4项申报材料应按通知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省林业局。

  4.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以及省属有关院校,确有需要申报自筹项目的,应于10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申报。

  (二)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由相关单位将补助资金请示文件及平台申请书(含预算明细)报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五、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林业局科技处,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版材料(含相关附件)发送至:fjslytkjc@163.com。

  《福建省林业科技研究/攻关/平台项目申请书》《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协同创新承诺书》《“揭榜挂帅”试点榜单配套经费承诺及开支说明》等附件请到福建省林业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行业管理栏目中下载。

  

附件3

                                             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速生用材林与主要珍贵用材林定向培育、优良林木种苗繁育与园林花卉培育、特色经济林精准栽培、优良生态树种繁育、森林生态修复与功能提升、林下经济、生物多样性保护、退化湿地修复、林业灾害防控、林特资源精准加工、木(竹)资源高值化利用与绿色发展、智慧林业与智能制造等相关技术与装备推广。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条件: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技术政策,有利于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提升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技术水平,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和农民收入,对社会、环境、资源没有危害;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所应用的成果权属清晰、无异议,并写明成果来源、技术水平、成果适用范围等。

  2.申报单位条件: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并落实好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规模等。

  3.项目主持人条件: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职工;熟悉林业相关领域,具备中级职称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推广工作能力;正在承担实施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担任其他省级财政推广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结束时原则上主持人年龄原则不超过退休年龄;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

  4.项目申报数量: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和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数分别不超过5个(含省属国有林场),存在超限额申报的地区或单位(除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外),原则上不受理该地区或该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鉴于“一院一校”是我省林业科技重要力量,除省林科院、福建农林大学外,承担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在建数量达2个(含)以上的单位,暂缓申报。

  5.鼓励科研机构、高校、推广机构与林业企业、场圃、基层林业站联合申报科技推广项目,优先支持林业科技特派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项目,支持国有林场申报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要求

  1.推荐单位对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的基础条件、管理能力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具体审核意见,确保具备成果转移转化条件和能力。

  2.资金请示文件,由县(市、区)林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设区市,设区市林业、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通知规定时限前行文报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的项目直接上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3.申报材料包含《福建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其中:林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公单位申报的项目,在附件中应包含企业相关证照复印件、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证明、主持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主持人及单位失信执行人查询结果(可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并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

  四、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版材料(含相关附件)发送至:kjtg2002@163.com。

  附件《福建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请书》请到福建省林业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行业管理栏目中下载。

  

附件4

  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汇总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支持类别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投资(万元)

依托成果库号或系列标准名称

姓名

出生

年月

总投资

其中:申请补助资金

1

               

2

               

3

               
                 
                 
                 

合      计

     

  

附件5

  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汇总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

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投资

(万元)

支持类别

(科技研究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平台项目、科技推广项目)

姓名

出生

年月

联系

方式

总投资

其中:申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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