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62
  • 文号: 闽林函〔2025〕13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7-04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100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10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改革发展处 时间: 2025-07-09 17:03

张邵杰委员:

  《关于聚焦林改“四问”加快发展林业新质生产力的提案》(20251100号)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林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林改“四问”,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改革的办法用活林业资源,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福建被列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连续三年获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福建林改”案例被中央党校列入中青班教学课程,林木采伐改革等13项改革经验被纳入《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白皮书。

  一、盘活国有林场资源。一是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升级改造省属国有林场资产管理平台,对国有林场各类存量资产的盘点、清查、处置等全流程工作进行监管,实现资产动态监控与精准施策。加强林场系统资产集中化管理,并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系统的融合,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二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印发《关于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省属国有林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优化省属国有林场资产管理机制。组织省属国有林场依托林业高质量发展六个服务平台,摸排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资产出租和具有开发森林旅游条件场所等招商推介项目,有效盘活国有林场闲置资产。截至目前,已摸排具有招商潜力项目共计296处。三是大力推动转型发展。印发《福建省省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保护、林业科技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引导发展林下种植、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逐步把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2024年林下经济对外有偿出租使用超过5000亩;2024年全省森林旅游接待游客人数达2.7亿人次、同比增长13.1%,森林旅游直接收入1213.9亿元、同比增长18.9%。

  二、加大林下空间流转。一是积极拓展林下空间。围绕破解林下空间碎片化问题,总结推广南平邵武市林下空间流转机制做法,整合林下碎片化空间,统一开展林下空间储存登记和流转交易,提高林下空间规模化供应水平。截至2024年,全省登记存储可利用林下空间面积5.5万亩,完成流转面积3.6万亩。是创新规范林下不动产登记。联合省自然资源、福建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的通知》,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规范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工作,明确了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的适用情形、登记发证、抵押融资等内容。去年10月以来,全省共发放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证226本。

  三、优化用林审批服务。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印发《关于调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权限的通告》,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除涉及国家公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及以上各类自然公园,省属国有林场,基干林带以外,国家级、省级生态林面积大于等于0.2公顷小于1公顷,林地面积大于等于1公顷小于2公顷的,委托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家级、省级生态林面积小于0.2公顷,林地面积小于1公顷的,委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进一步扩大了市、县级林地审核审批权限。二是加强项目审查。下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前服务事中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事前指导、事中审查的具体要求。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福建省已审核审批使用林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建设项目使用已审核审批林地的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三是提供优质服务。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局领导和业务处室组成的重大项目审批工作专班,并主动派出审批服务“小分队”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项目用林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省市并联审查,压缩审批时限,对省以上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到即审。

  四、强化林业碳汇服务。一是完善林业碳汇核算方法。组织编制《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明确适用于社会各界为实施碳中和而开展的林业碳汇活动,包括森林经营、造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3种项目类型,着力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和产品。二是创新“林业碳汇+”模式。创新推广“林业碳汇+中和活动、生态司法(检察)、乡村振兴、金融保险”等模式,不断创新林业碳汇应用场景,取得良好成效。三是推进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指导龙岩、南平、三明市,营造以杉木、木荷、枫香等为优势树种的高固碳针阔混交林,有效提高林分生长量,持续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局党组“抓好375,再创新业绩”的总体思路,结合“十五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努力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一是积极盘活国有林场闲置的土地、仓库、宿舍、管护用房等资产,利用优质森林资源引进森林观光、休闲、康养等旅游项目和种植、养殖、采集等林下经济项目,实施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增加收入来源。二是继续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提前介入,加强事前指导,为项目用林提供高效优质审批服务。三是大力推动落实规范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的政策文件,开展林下空间储存登记和流转交易,赋予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质押贷款权能,整合林下碎片化空间,促进林权价值增值。四是进一步拓展“林业碳汇+”模式,如林业碳汇+全民植树等,倡导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或营造碳中和林,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推动林业碳汇交易。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林旭东

  联 系 人:林仙淋(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14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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