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71
  • 文号: 闽林函〔2025〕14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7-18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63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63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6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改革发展处 时间: 2025-07-23 08:46

钟亮生代表:

  《关于推动我省森林食品发展的建议》(第12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三绿”(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四库”(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建设森林食物高质量示范基地、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构建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流通体系等,推动森林食品、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森林食物多元化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一、注重扶持引导,推动森林食品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大食物观,我局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森林“四库”建设  发挥森林“宝库”作用的实施意见》(闽林文〔2024〕85号)、《关于践行大食物观  挖掘培育“森林粮库”的实施方案》(闽林文〔2024〕115号)等政策文件,立足我省山多林多的自然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森林食品、林下经济,深入挖掘培育“森林粮库”,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构建森林食品供给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实施笋竹食品“产能增量”行动、林下经济“特色增强”行动、木本粮油“丰产增效”行动、种业创新“品质增优”行动、食品安全“质量增信”行动,持续开发森林食品,2024年全省森林食品产量达341.5万吨(不含水果与毛茶等林产饮料)。二是推动林下经济发展。聚焦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不同类型,积极开发林蜂、林菌、林药、林禽、林粮、林油、林畜、林果等森林食物,提高森林蛋白、森林碳水、森林油脂供应量。省级财政连续安排资金扶持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重点扶持基地建设、种苗繁育、品牌创建、生产加工、产品研发。2024年底,我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51号),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并赋予抵押融资权能。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指导各地探索开发“福林·林下经营权贷”“林e贷”等特色金融产品,解决“非标”资源定价和生产设施设备不能作为抵押物贷款等问题。2024年全省新增发放“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贷款26.14亿元、累计210.32亿元,新增受益农户8146户、累计12.73万户。

  二、注重主体培育,提高森林食品竞争实力。一是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木本粮油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强生产建设、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技术培训等,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精致经营、主体复合经营、三产链接经营等多式联营,促进森林食品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培育林业相关经营主体,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支持经营主体重点建设加工工厂、研发中心、冷链物流、电商平台等项目,延伸产业链条,累计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1.2万家。省级财政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给予补助资金支持,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三是创新联农带农发展机制。通过引导企业、国有林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农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林农”“龙头企业+国有林场+基地+林农”“国有林场+合作社+林农”等合作模式,以“龙头带动”“入股分红”“联营合作”“订单采购”“就近务工”“产旅融合”等联农带农机制,引导农户积极参与,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截至2024年,全省累计带动建设各类林下经济基地1.2万家,吸纳超180万人参与林下经济发展。

  三、注重提升品牌,积极拓展森林食品市场。一是支持品牌建设。积极支持森林食品、林下经济品牌发展,“武平蜂蜜”“邵武黄精”“泰宁铁皮石斛”“永定巴戟天”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称号,“连城铁皮石斛”“武平紫灵芝”被认定为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累计成功创建各类品牌超100余个。对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推动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化、规模化。如,“武平蜂蜜”成功创建农产品“三品一标”,2024年度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二是创新搭建企业展销平台充分发挥全国深化集体林改先行区优势,林业部门通过举办中国(武夷山)竹业、海峡两岸(永安)竹博会、三明林博会、南平竹博会等展会,积极搭建林下经济项目合作和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加快林下经济产销供需对接。2024年以来,全省组织1000多家企业或种植大户参加世界林木业大会等国内外重大林业展会。是积极促进产销衔接。各地积极组织蜂蜜、山茶油、铁皮石斛等系列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福品博览会、海南热带水果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等农业展会活动,有效促进森林食品产销衔接。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30号)精神,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持续挖掘培育“森林粮库”,不断丰富森林食品类型,提升森林食品质量,扩大森林食品产量。一是完善政策保障。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食品产业发展规划顶层设计,争取加大项目、资金、人才、科技等方面支持力度,持续推动森林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积极协调省级财政部门设立森林食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研创新、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关键环节,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指导各地加快落实“森林粮库”建设的各项政策,鼓励企业和农户积极参与林蜂、林药、林菌等森林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充分发挥现有省级财政资金作用,支持森林食品基地建设、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高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等资金使用效益,同步推进林下经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二是加快科技攻关。支持森林食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联合开展森林食品品种改良、种植养殖技术创新、加工工艺优化等项目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中央及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加快森林食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的转化,研发一批高附加值森林食品。发挥省级林下经济高质量专家库作用,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三是推动均衡发展。推进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融合发展,加快森林食品精深加工,开发系列森林食品。指导武平县在“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基础上,同步扶持林蜂等林下养殖、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推动森林食品、林下经济企业互促互利、协同发展。四是强化产品推广。支持各地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森林食品经营者积极参加义乌森博会、三明林博会等全国性展示展销活动,畅通森林食品销售渠道。继续通过举办中国(武夷山)竹博会、三明林博会等展会,积极搭建森林食品项目合作和产品展示展销平台。继续支持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三品一标”,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林旭东

  联 系 人:王  薇(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7803957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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