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4-00060
- 文号: 闽林函〔2024〕1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05-08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43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关于陈玉树代表《关于支持木兰溪口申报省级湿地公园的建议》(第1643号)的答复
陈玉树代表:
《关于支持木兰溪口申报省级湿地公园的建议》(第16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湿地公园是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依法认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湿地公园建设管理,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申报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目前,全省已建国家湿地公园8处,省级湿地公园2处。
2023年,莆田市政府从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木兰溪样本,统筹推进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加强木兰溪口湿地保护的角度,提出建设莆田木兰溪口省级湿地公园计划。我局积极响应,多次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实地考察,指导做好莆田木兰溪口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前期工作。2023年12月29日,莆田市已将《福建莆田木兰溪口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上报我局审核。2024年2月2日,我局组织召开了莆田木兰溪口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专家论证会。目前,莆田市林业局正按照专家意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待规划通过后,我局将继续指导、督促莆田市按照总体规划内容要求,加快推进莆田木兰溪口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同时,我局将指导莆田市林业局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莆田木兰溪口省级湿地公园建设。
感谢您对林业和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周冬良(省湿地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591-88608095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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